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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制

发布时间: 2024-06-28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九江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制,以承诺抓落实,以信用强监管,以规范优环境,全力打造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以承诺抓落实,打造政府采购管理“新秩序”。采购代理机构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代理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当事人。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和采购活动的日益复杂,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不规范、工作不负责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九江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制,列明13件具体承诺事项,要求全市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要求签署《九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解决了代理机构对自身责任不重视、不了解的问题,切实提高了代理机构的执业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见效,着力提升了政府采购法治化水平,打造政府采购管理“新秩序”。

以信用强监管,开创政府社会监督“新格局”。诚实信用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承诺书》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填写,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存档备查。承诺内容覆盖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事前,明确不从事资质范围以外的代理业务、不违规收费等要求;事中,明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质疑答复、信息公开等要求;事后,明确保存采购档案、加强内控管理等要求。《承诺书》作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评价的重要内容,使监管部门、采购人、供应商乃至社会公众参与到监督过程中,开创了“政府推动、社会共治”的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新格局”。

以规范优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推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是打造高质量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代理机构是连接采购人和市场主体的沟通桥梁,其执业行为的规范性事关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诚信度和规范性。通过推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制度,有利于代理机构认真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起到政府采购政策“传声筒、放大器”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流程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